2014国考申论热点话题:建立并完善官员问责制度(5)
2013-08-08 15:32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广东分校
2.问责的方式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弓I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3.问责的适用
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①干扰、阻碍 问责调查的;②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③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④党内法规和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①主动采取 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②积极配合问责调査,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 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 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 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弓丨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 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 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二)实行问责的程序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 行本规定中的有关职责。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依照下列程序进行:①对因检举、控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 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 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②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 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査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③问责决定机关可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 出的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④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 问责决定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应当同时向问责决定机关提供有关事实材料和情况说 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并且 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 接作出问责决定。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经领导班子 集体讨论决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应当制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决定书》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代问责决定机关草拟。《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 书》应当写明问责事实、问责依据、问责方式、批准机关、生效时间、当事人的申诉期限及受理机关等。作 出责令公开道歉决定的,还应当写明公开道歉的方式、范围等。
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对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人员 实行问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 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问责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 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问 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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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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