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考申论热点话题:坚定不移地探寻户籍制度改革(8)
2013-08-08 15:05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广东分校
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消除附着于户籍的基本权益不平等,使户籍回归其管理人口基本信 息的本来面目,进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群体之间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 正义。因此,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应当把“协调发展、公平正义”作为关键词,积极稳妥地解决涉及城乡居 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有关问题,避免因急躁、简单操作导致新的发展失衡。
五、户籍改革最终方向:取消人口流动限制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城乡统筹发展报告(蓝皮书)》指出,户籍改革的最 终方向和目的是取消现有户籍规定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允许所有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迁移到任 何地方生活和工作,自动获得当地居民的身份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权利和义务。
蓝皮书认为,户籍改革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取消落户的事前审批制度,取消所有户口准入条 件,允许所有公民在居住地登记户口,二是任何公民在其常住地区,都拥有当地居民的公共权利,并接受 当地政府部门的管理、履行相应义务。
蓝皮书指出,破解城乡户籍问题,是城乡统筹发展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农民对土地拥有 的权利不能与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权利相提并论,不应成为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平衡城乡居民利益的 一个筹码。各级政府不能认为给予了农民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户口性质和社会保障待遇就可以剥夺他们 的土地权益。
蓝皮书指出,在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可以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益实现的多种方式,通过创新 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形式,尝试“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蓝皮书指出,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 角度来讲,宅基地占地太多,不利于耕地保护,因此,有必要将推进宅基地整理、复垦与户籍制度改革联系 起来。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要兼顾好农民对承包地与宅基地的权益诉求。通过承包地与宅基地的“放 活”,将农民对土地的实物依赖转换为对土地资产权益的依靠,则有望大大减低户籍制度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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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本是普通的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新闻,因其中一条措施与“户籍制度”有关,便迅速成为各大新闻 网站的头条。该措施说:“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该取消落户 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与“国务院要求取消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同样引起关注的,是“居住证可以转上海户口” 的“上海户籍新政”,该项改革措施已获得舆论高度评价,称上海这一自1978年以来第四次户籍制度改 革,将引发全国连锁效应。
而2009年1月,广州市高层领导表示,将在花都、番禺试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行以具有 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市内户口准入制。除此之外,备受关注的社保改革, 公众呼声最高的“社会保险范围全覆盖”也与户籍制度密切相关。
关键词阅读: 公务员考试 申论热点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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