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州大亚湾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7-12-11 13:2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共大亚湾区委组织部
1.笔试。招聘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考生的比例必须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和有关安排将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和区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符合笔试成绩加分规定的具有我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身份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按规定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和区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
面试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从报考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和区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审档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和区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3.部分岗位聘用人员应承诺: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聘用人员除个人主动辞职外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后才可调动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八)递补聘用。
1.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组织人社部门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应聘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咨询电话:0752-5562110(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752-5568508(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投诉电话:0752-5562231(区纪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0752-5562260(区纪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六)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大亚湾开发区2017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xls
2.报考指南.doc
中共大亚湾区委组织部 大亚湾区人社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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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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