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岗备考:遗弃罪的概念和特征
2017-03-28 17:0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未知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方法技巧信息: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岗备考:遗弃罪的概念和特征,更多关于粤东西北考试,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2017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方法技巧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广东人事考试网 (http://gd.huatu.com/)整理: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岗备考:遗弃罪的概念和特征,供考生参考。更多关于粤东西北考试,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2017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的信息,请微信关注“广东华图微信:gdhtgwy”或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广东华图 /广东人事考试网!
↓ ↓ ↓ 2017粤东西北报名预约 ↓ ↓ ↓
本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1.本罪客体是的家庭关系制度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生存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是指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对于“拒绝扶养”应作广义理解,不仅包括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照料等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而且包括对处于危险境地的人不予以救助(如不救助他人生命、身体)的行为。
3.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至于哪些人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应根据作为义务的来源确定。例如,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及养父母、继父母)对子女(及养子女、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孤儿院、养老院对孤儿、老人有扶养义务;如此等等。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还必须具有扶养的实际能力,否则不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明知自己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使他人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5.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是否情节恶劣,要依据行为的手段、后果、行为人的动机等进行综合评价。
相关推荐:
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 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 | 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
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 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考试科目 | 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考试职位表 |
粤东西北事业单位报考指南 | 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 | 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
以上是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岗备考:遗弃罪的概念和特征的全部内容,更多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请加事业单位考试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关键词阅读: 粤东西北考试 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 2017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事业单位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