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教授“果实”的概念时,选用可食用的果实和不可食用的果实进行比较,有利于学生掌握果实的概念,这是运用了( )。
2021-08-30 22:4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单选题
教师在教授“果实”的概念时,选用可食用的果实和不可食用的果实进行比较,有利于学生掌握果实的概念,这是运用了( )。 A 正例与反例配合法 B 变式法 C 比较法 D 直观法
正确答案:B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有效进行知识概括的方法。知识概括是指主体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深层加工改造,认识某一类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的认知活动。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的方法主要包括:(1)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2)正确运用变式;(3)科学地进行比较;(4)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其中,变式法是指概念的正例(肯定例证)在无关特征方面的具体变化,也就是通过保持概念的关键特征而变化那些非关键特征,从而构成的表现形式不同的例证。题干中,通过举例果实可食与不可食的这一非关键特征,表现出果实不同形式的存在,属于变式法的运用。B项正确。A项:正例又称肯定例证,指包含着概念或规则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例证。反例又称否定例证,指不包含或只包含了一个小部分概念或规则的主要属性和关键特征的例证。一般而言,概念或规则的正例传递了最有利于概括的信息,反例则传递了最有利于辨别的信息。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比较就是区分事物的异同,它是概括过程中区分一般对象与特殊对象以及本质因素与非本质因素的必要条件。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直观法是指教师应该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与已有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全面地掌握知识。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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