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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

    2021-07-28 21:0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题目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                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优质答案

    答案

    资格审查
    解析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扩展知识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章 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党的基层组织,其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根据党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第十三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四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会,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解析

      以上是关于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的参考答案及解析。建议大家看完问题先作答、再查看答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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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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