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肇庆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4-16 16:2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鼎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4月2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106办公室报名。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肇庆市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雇员报名表》(可到鼎湖政府http://www.zqdh.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到报名的领取),交彩色1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
3.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过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肇鼎府办〔2016〕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它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鼎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gov.cn/)发布。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本次招聘由肇庆市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过程中有关事项由肇庆市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三)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股咨询,联系电话:0758-2588821,联系人:陈小姐。
肇庆市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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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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