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州惠阳区环境保护局招聘15名环境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2018-01-19 17:2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阳区环境保护局
(一)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过关的,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报名资格审查过关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二)面试
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下一轮面试。
(三)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察期间,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报考人员主动放弃,该岗位是否递补由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决定。递补原则为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本公告由惠阳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曾文礼
咨询电话:0752-3826525(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2-3363717(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826529(惠阳区环保局纪检监督室)
附件: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环境管理服务岗位报名表.docx
惠州市惠阳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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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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