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行政主体
2017-04-17 15:3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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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是一个常规考查部门法,但是由于内容枯燥、范围广,不利于掌握,故本文将行政主体这一重要知识点进行简单梳理,帮助考生成功备考。
一、行政主体概述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的不同,可将行政主体划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一)职权性行政主体
1.职权性行政主体的概念
职权性行政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在机关依法成立时就拥有相应行政职权并同时获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它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2.职权性行政主体的类别
职权性行政主体包括以下三种:(1)一般行政机关,即我国的一级政府,有人大的政府称为一级政府。我国的五级政府:国、省、市、县、乡。(2)专门行政机关,即一级政府下行使职权的工作部门。国务院、省、市、县都有,乡政府没有工作部门。(3)派出行政机关,分为:行政公署(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二)授权性行政主体
1.授权性行政主体的概念
授权性行政主体又称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非政府组织。
2.授权性行政主体的类别
(1)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成为行政主体有三种类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机构,例如根据《专利法》设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如经过《税收征收管理法》授权的税务局内设的税务稽查分局;ƒ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如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
(2)被授权的组织
常见被授权的组织有:企业组织(公用企业、金融企业、全国性公司)、事业组织(学校)、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工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
3.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不是行政主体
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以及特殊情况下接受行政委托的个人,可以作出行政行为,但他们不是行政主体。常见的被委托组织有:治安联防队、税收代扣代缴人。
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是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湾”分裂势力活动,促进祖国统一的重大举措,是合乎民心,顺乎民意,反映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和坚定意志,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湾”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这是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而不是战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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