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揭阳市榕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8名实施方案(2)
2013-06-25 11:15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教育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行。
㈠笔试
应聘人员按报考学科教师岗位参加相应的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体育、美术、音乐(其中报考化学实验员的考化学、物理实验员的考物理、网络工程的考信息技术、旅游管理教师的考地理、学前教育教师的考音乐知识)。笔试的内容为对应学科高中知识(其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网络工程只考理论知识),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的笔试内容相同。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的合格分数为60分,其余各学科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职位分类在区教育局公示。职位分类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化学实验员、物理实验员、旅游管理和学前教育等18类。
笔试按高考要求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㈡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各学科职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当场评分、统分和公布得分。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㈢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㈣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精神,经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