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村民自治
2012-05-18 13:34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张小龙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一、作用意义
1、提高了农民的自身素质和民主、平等、主体以及政治参与意识;
2、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提高政策制度的支持度,保障了有效执行;
3、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民的生活的改善和提高;
4、自定制度,公开执行,有力监督,有效杜绝了贪污腐败的滋生;
5、维护社会稳定。村民自治保证了有效制约和监督,管理工作透明度高,农民满意程度高,有利于保证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
二、问题表现
1、有的地方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很好落实;
2、不少村民不懂选举程序,村委选出后,缺乏对其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3、村民利益诉求渠道单一,干群未建立有效沟通平台;
4、村内选举被少数人所操纵,选举舞弊严重,选举的公正性,决策的公益性缺乏保障。
三、突出特点
1、利益主体多元性;
2、利益诉求多样性;
3、矛盾长期性、复杂性;
4、对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要强高;
四、深层原因
1、长期忽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积累。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
2、有些地方的基层政权相互庇护,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拖拉推诿、敷衍塞责,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长时间在基层无法得到有效纾解。
3、村民缺乏政治参与热情,没有公民意识,基层民主未充分调动和发挥。
五、坚持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依法办事;
3、坚持依靠群众;
4、坚持民主自治;
5、坚持权力下放。
六、具体措施
1、加强法制宣传。让村民充分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规范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程序,建立与上一级行政部门对村委会的监督职责,并建立村民与上一级行政部门的相互沟通和交流渠道;
2、提高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改变群众的错误观念,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从政策上降低村委会的职权范围,让更多的利益倾向于人民群众,减少村干部滋生腐败的机会;
3、逐步完善、加强村民自治的规范性。进一步强化村民的政治素质、法律观念的培养,并使村民自治实施的程序更加合理,明确村民委员的责任与权力,接受群众和上一级部门的监督;
4、提高决策主体的素质。选择思想觉悟高和科学文化素质较高且具备领导能力和才华的村民参加村委会组织选举,杜绝黑恶势力、宗族势力的影响,让村民选出自己信得过的干部;
5、坚持法律为上,依法依规。上级有关部门,对基层选举予以认真指导和全程监督,防止肆意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保证基层自治的公正性、合法性。认真落实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相应的制约、监督机构和有效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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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