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公司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4-14 13:2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确认,并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以备存档。凡有关材料、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开考人数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我司将按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1、笔试。采取闭卷书面考试方式,分值为10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按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面试试题由我司根据专业及岗位需要拟定,分值为100分。
3、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50%:50%比例合成总成绩,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
(3)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名额1:1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等情况,在清远高新区网站(http://www.qygxq.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六)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安排聘用人员试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首次聘用2年);试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招聘人员待遇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司聘员待遇参考《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清府办[2016]2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63-3483741,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
2017年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有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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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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