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于2016年12月以一项非专利技术换入乙公司的一批原材料。交换日乙公司用于交换的该批原材料
2022-05-26 04:4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于2016年12月以一项非专利技术换入乙公司的一批原材料。交换日乙公司用于交换的该批原材料成本为2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22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额为37.4万元,甲公司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万元,交换日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补价7.4万元,乙公司为换入非专利技术发生相关费用1万元。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假定该项非专利技术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换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90.2
B250
C200
D220
考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解析:
本题考查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甲公司换出非专利技术的公允价值为250万元,乙公司换出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220万元,如果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应支付给甲公司补价30万元,但是现在由于乙公司原材料的销项税额为37.4万元,应由甲公司支付,所以与前面的30万元相互抵消后,应由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补价7.4万元。
则甲公司换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250-37.4+7.4=220(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D。
【提个醒】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支付或收取的银行存款要分解为两个部分:
(1)不含税公允价值的差额,称为“补价”;
(2)增值税的差额(税差)。
因此,做题时要分清是“含税”补价还是“不含税”补价。
以上是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于2016年12月以一项非专利技术换入乙公司的一批原材料。交换日乙公司用于交换的该批原材料的参考答案及解析。建议大家看完问题先作答、再查看答案哦!
华图试题检索系统(https://gd.huatu.com/zt/questionqy/)是服务于考公试卷题目解答、职业考试试题解析的专业找答案系统,千万题库供用户查询,针对不同场景需求,提供文字搜题方式,秒出解析答案,实现搜题最佳体验。
试题答案何处找,下方扫码见分晓!

华图题库旨在为考生提供高效的智能备考服务,全面覆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职业资格、医卫类、计算机类等领域,为您提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等相关试题答案解析。拥有优质丰富的学习资料和备考全阶段的高效服务,助您不断前行!
你以为刷题就是不停的找题去做?NO,NO,NO!刷题也是有技巧的。高效地刷题,让你事半功倍。
点击下载华图在线APP体验更佳。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特别说明:华图题库平台所收集的试题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辑:广东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