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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广东事业单位公基常识:财产附加刑的零星考点

    2020-04-15 10:2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 微信公众号 备考QQ群 华图在线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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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方法技巧信息:2020年广东事业单位公基常识:财产附加刑的零星考点,更多关于广东事业单位公基资料,公基常识备考资料,事业单位方法技巧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给大家科普下和财产附加刑相关的知识,帮助大家掌握更多有关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常识知识。

      一、什么是财产附加刑?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

      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财产附加刑的零星考点:

      1、数罪并罚时,如果罚金遇到没收(全部)财产,应该分别执行,而非吸收执行。请注意:这是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新规定的内容,即《刑法》第69条第3款的内容。

      2、上述情形,应当先执行罚金,然后再执行没收(全部)财产。而非先执行没收(全部)财产,后执行罚金。显然,前者的执行顺序“钱更快”,后者的执行顺序“钱更多”。我国现在追求的是更快,而非更多。

      3、犯一罪时,不能同时判处两个财产附加刑,但可以同时判处一个财产附加刑和一个剥夺政治权利。如果犯罪人是外国人,还可以同时适用一个财产附加刑和一个驱逐出境。

      4、犯数罪时,可以同时判处两个财产附加刑。

      5、罚金刑既可以针对自然人适用,也可以针对单位适用。但没收(全部)财产则只能针对自然人适用,不能针对单位适用。

      【例1】中国公民张青由于金融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下列附加刑不适用于张青的是( )

      A. 驱逐出境

      B.剥夺政治权利

      C.罚金

      D.没收财产

      【答案】A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解析】我国的附加刑包括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其中,驱逐处境只适用于外国人。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以上是2020年广东事业单位公基常识:财产附加刑的零星考点的全部内容,更多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请加事业单位考试群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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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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