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韶关南雄市事业单位招聘71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
2019-09-09 17:4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南雄市人民政府
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5、符合南雄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报考,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单位购买的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必须与社保缴费证明单位一致,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计算日期截止日为报名最后一天),其中,镇村两委干部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的,需提供相应的任职文件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及至报名截止日止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在职证明(须加盖村〈居〉党支委公章、镇党委公章);
6、对于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7、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9、考生承诺书(附件3,原件,须本人签名);
10、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 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3、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9月27日至2019年9月2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南雄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指具有在南雄市各镇及以下(不含南雄市区、雄州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根据岗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考试: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11:00(星期六)。考生请于2019年10月17-10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南雄市人社局二楼视频会议室(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大楼2楼)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3837567。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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