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公开招用机关聘员5名公告(2)
2019-09-03 18:1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招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用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与组织考察同时进行,请在组织考察时提供以下纸质版资料:(1)《增城区财政局公开招用雇(聘)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需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电子验证报告)复印件各一份并验原件;(3)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4)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红底相片2张。
因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招用。
(六)公示和招用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招用人选。人选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书面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会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招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按规定对招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正式招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岗位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区直机关雇(聘)员年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方案由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623133;监督电话:82622202。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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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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