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汕头市人才招聘会”龙湖区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2)
2019-08-02 10:2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9月18日前,依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加考核的成绩或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直接面试的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
(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执行的标准为: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选及有关事宜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拟聘人选公示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具体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四、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五、本公告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附件 :
1.汕头市龙湖区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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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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