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清新区太平镇政府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2)
2018-08-22 17:4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人民政府网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时间:2018年9月3日下午15:00—17:00时。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幸福太平”及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在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张榜。
3.地点: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会议中心(清新区太平镇西闸街8号)。
(二)面试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太平镇人民政府专栏目录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并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栏张榜。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复印件无效),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合格线5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
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按照选聘岗位数量,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太平镇人民政府专栏和“幸福太平”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在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太平镇人民政府专栏和“幸福太平”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并在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张榜,公示时间3天。
六、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新聘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由清新区太平镇政府人事部门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清新府办〔2015〕37号)审定。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幸福太平”及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我镇将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查阅或与我镇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我镇将记录相关情况并上报给区人社局进行备案。
(四)录用后,与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初定工作年限为2年,2年后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视工作综合表现情况而定。
(五)参照《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人才库,人才库人员暂由本次公开招聘中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经自愿报名组成。清新区太平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今后出现空缺时,可从清新区人才市场人才库或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人才库中直接聘用。
附件:
1、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第三轮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xls
2、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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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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