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4-16 17:0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4.取得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5.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嘉富苑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608室。
联系电话:0763-378263联系人:陈小姐、钟小姐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前往现场报名,不得代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
报考人员填写《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蓝底大一寸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人员应在通知时限内,凭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嘉富苑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608室;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如实填写《报名表》。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资格证书。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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