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8-04-08 11:3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市旅游局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由韶关市旅游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由韶关市旅游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旅游局官网(http://www.sgta.gov.cn)同时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纪委派驻第12纪检组或韶关市旅游局办公室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监督投诉电话: 8738225、888615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本公告由韶关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1、韶关市旅游局2018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韶关市旅游局
2018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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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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