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3-19 09:5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复审资料清单另行通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3月25日上午9∶00,具体考试形式、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统筹安排。
六、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55-88211860。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附件4:无违法犯罪承诺书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
附件6: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7:报名邮箱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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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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