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社科院招聘5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一批)(3)
2018-02-28 08:5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持有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职位咨询电话:020-86464101;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6464342。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1、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以上是2018年广州社科院招聘5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一批)的全部内容,更多广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招聘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事业单位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