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茂名高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招聘5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
2018-02-22 15:4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高州
五、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于2018年3月9日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高州市畜牧兽医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责任自负。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笔试时间:2018年 3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高州市畜牧兽医局(高州市教育 路48号,高州市启明公司停车场对面)。
(二)面试(占总成绩40%)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同分的,则一同进入面试人员,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七、考核、体检
1、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
2、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4、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工作满四年后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高州市农业局负责解释(高州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668-6662847;高州市农业局联系电话:0668-6387826)。
附件: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农业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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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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