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门鹤山市招聘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2)
2018-02-11 09:0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鹤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下载《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考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提供两张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一个月内的计生证明等。
注: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
各招考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和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五、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六、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铁夫路)175号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留意鹤山市信息网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人数,在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到县级或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鹤山市组织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鹤山市信息网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为三年。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继续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第一聘期年薪约四万,其他福利等待遇按《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9日
以上是2018年江门鹤山市招聘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江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招聘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事业单位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