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头港口管理局直属单位汕头港引航站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8-02-09 09:0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港口管理局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时间: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公布考核人选的时间:考察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港口管理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和汕头市港口管理局网站(http://gk.shantou.gov.cn)公开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港口管理局组织实施,由市纪委派驻组全程监督。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港引航站:0754-88932490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 0754-88932323
监督电话:
市纪委派驻组 0754-882741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4-88179804
附件: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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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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