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事业单位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8-01-30 09:0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军分区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部队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军分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51-8367621;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和实操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本公告由韶关军分区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联系人:申会东,联系电话:0751-8367623。
附件:
韶关军分区
2018年1月29日
以上是2018年韶关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事业单位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韶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招聘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事业单位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