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宝安区“1000工程”引进1000名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2)
2018-01-17 14:1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
四、工作指引
(一)本公告发布后,宝安区委组织部、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国资委)、文体旅游局、教育局、卫生与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局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指导对应领域的用人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二)“1000工程”由用人单位自主进行招聘。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在2018年3月至5月、8月至10月组织集中招聘。
(三)“1000工程”用人单位及时汇总新引进人员信息,协助申报人才住房。
(四)求职者可重点关注“1000工程”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宝安人才工作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将定期发布“1000工程”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五、住房政策说明
住房政策由宝安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说明。其中,符合本公告及各领域实施方案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已落实相关住房待遇的新引进紧缺人才,出现下列情况的,相关待遇应予停止,人才住房应予收回:
(一)纳入“1000工程”的用人单位搬离宝安的;
(二)新引进紧缺人才因离职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的;
(三)新引进紧缺人才因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或拥有住房,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
(四)其他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应予取消相关待遇的。
六、工作咨询
各领域引进工作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如下:
区委组织部:29998107;
区科技创新局:27871916;
区经济促进局:27660896;
区财政局(国资委):82590494;
区文体旅游局:29643246;
区教育局:27787513;
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29990889;
区人力资源局:29999733;
区住建局:85901712;
区人才办:29998194。
特此公告。
·附件:
2:纳入“1000工程”单位名录(官网持续更新)
深圳市宝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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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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