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国资委招聘3名外派专职监事人员公告(2)
2018-01-12 10:4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国资委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外派专职监事报名表》(双面打印,贴彩色大一寸照片)(附件)。
(2)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任职<在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5)本人近3年的工作总结及相关业绩材料。
(6)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本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均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初审。
广州市国资委专职监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选拔考试,资格未通过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选拔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广州市国资委通知参加选拔考试。选拔考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考试视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人岗相匹配原则,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人选体检不合格或医院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以及存在影响履职的身体状况,取消录用资格,由广州市国资委研究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由广州市国资委研究是否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如招聘岗位无符合相关条件的人选,可以空缺。
五、薪酬待遇
专职监事工资实行年薪制,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存在材料造假情况,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所有资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七、联系方式
广州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曾庆彬、吴秋芬
联系电话:020-83125623、83125725
监督电话:020-83125776
本公告由广州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附件:
2、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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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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