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珠海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招聘5名人员公告
2018-01-11 09:4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招聘信息:2018年珠海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招聘5名人员公告,报名时间:1月31日截止,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珠海事业单位招聘,高新区事业单位考试,珠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8年珠海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招聘5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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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珠海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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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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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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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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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图咨询电话:0756-222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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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聘用人员5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区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35周岁以下;
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其他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6、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到报名截止日期;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工作方案经批准后,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及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jsp/home/centerzhhr.jsp)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1楼11层1112室(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10A、10F、66、68、69、K1、K2、K3路公共汽车,在“南方软件园站”下车)。
联系人:涂小姐,咨询电话:0756-3629560。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珠海高新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处);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注: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将上述报考资料扫面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112300326@qq.com,资料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写明,如“TC01+张三”。
5、如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减少的招录名额待此次招聘结束后,再次进行招聘。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此比例未达到5:1,则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相关经费从人员招聘经费中列支。
附件:
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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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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