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门新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8-01-09 16: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市新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如出现考察不通过的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工商局网站(http://gsj.xinhu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区工商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工资福利待遇及聘用期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统一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年总待遇不低于4万元(人民币,含社会保险等)。
(二)聘用期两年。
九、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本次招考未尽事宜由区工商局解释。
江门市新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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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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