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尾市纪委、市监察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1-08 11:1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市人才网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考生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原件(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均在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或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考察对象(可依次剃补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汕尾人才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
参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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