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招聘4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10-12 10:1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招聘信息:2017年深圳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招聘49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10月12日-18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深圳城市管理局招聘,深圳人事考试网,深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7年深圳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招聘49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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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深圳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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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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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0月12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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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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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图咨询电话:0755-8207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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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但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9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下午5:00;
2.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证书及验证证书等;
(3)计划生育证明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需有关计生部门盖章。如来不及提供,可先提供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但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5)一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6)有要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相关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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