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事业单位考试网:2017年韶关市新丰县公开招聘非编雇员6名(2)
2017-08-02 15:4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五)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进行考试,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811房)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相同招聘职位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分数线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查询。
按县雇员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志愿者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拟雇用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与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雇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并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工资待遇及人员雇用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被雇用者为我县机关雇员,按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90%现行工资标准和调资标准兑现工资待遇。对拟雇用人员要求如下:
1、拟雇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本人提出放弃,取消雇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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