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粤东西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2017-04-11 09:0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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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规定的内容与考生日常生活最为接近,因此考试中多以案例出现,考察考生在具体案例当中对于《民法》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由于《民法》的特殊性,使得考察内容较于《宪法》更加丰富。
【例1-单选题】符某去世后留下了一栋别墅和三百万元,在其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假如下列近亲属都健在,那( )优先享有继承权。
A. 符某的祖父
B. 符某的舅舅
C. 符某的妹妹
D. 符某的儿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根据题干,对符某财产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无遗嘱继承),我国民法规定,处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的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选D项。
【例2-判断题】甲教授完成了一部学术专著,乙教授说:“我曾经撰写过书的两章,尽管甲对这两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则甲乙两人可以共同享有该书的著作权。( )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依照《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而所谓创作是指通过自己的智力活动形成某种作品的行为,尽管甲教授曾对乙教授撰写的二章进行过修改,但乙教授的撰写行为仍构成创作,故其应列为本书作者之一。故本题正确。
【例3-单选】王某,17岁,高中毕业到外地工厂打工为生,从民事分类来讲,王某属于()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C.无民事行为能力 D.附属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
【解析】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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