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怀集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13人)(2)
2016-11-29 15:4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携带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1份复印件 (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电脑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电脑操作2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时间:12月4日上午8:30-10:00、地点另行通知)
(二)电脑操作(时间:12月4日上午10:30-11:30、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和电脑操作合计成绩高低顺序在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12月9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会保险等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怀集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523358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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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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