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招聘74名辅警(2)
2016-11-03 16:0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五)组织考察
主要审查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对没有按计划招满的岗位,6个月内在具备侯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
经组织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
1、岗前培训
新录用人员要进行岗前职业资格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纪律教育、法律教育、体能技能训练等。
2、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经过岗前职业资格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
四、工资待遇
1、被录用的警辅人员,由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0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每月保证休息4天。
2、工资待遇:本次招聘的辅警月平均实发工资约为2700至3100元/人(扣除社保、公积金后)。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负责解释。
为了学员们更好的备战到2016年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广东人事考试网为您推荐:
以上是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招聘74名辅警的全部内容,更多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招聘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事业单位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