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
2012-11-28 14:4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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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2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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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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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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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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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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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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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4名专业教师,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获聘人员聘用在该系列同级别的最低等级岗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3.年龄要求见附件1具体条件;
4.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6.非广州户籍者报名应聘还需符合广州市相关入户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2年11 月 28 日起至2012 年 12 月 11 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2年12月12日起至2012 年12月14 日止(以邮戳日期为准),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和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学校就业推荐表、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广州市新港中艺苑南路29号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部。 (三)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并于2012年12月18日至2012年12月26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招聘岗位之比不小于3:1,比例达不到3:1,取消该职位招聘。
(四)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在面试前1天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部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3)应届及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五)面试
招聘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实操、现场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由学校领导、学校人事部门和教务教学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1、面试定于2012年12月31日。分专业进行,面试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说课完毕接受评委提问和实操。参加面试人员于当天上午8: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教师面试成绩=说课成绩(含提问)×60%+实操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之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2年)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产生差额,由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面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址www.gdcas.com,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041297,关老师(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
六、本公告由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第二次招聘人员岗位表 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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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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