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报名人数统计_湖北十堰公务员考试网
2022-02-24 04:26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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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招考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细读并理解考录公告、报考指南、职位表、考试大纲;
(二)了解拟报考职位工作地的地理、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最低服务期等情况,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三)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
(四)参加笔试;
(五)参加资格复审;
(六)参加面试,部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或体能测评;
(七)接受体检、考察;
(八)拟录用人员公示;
(九)录用审批;
(十)解除原有劳动人事关系,转移个人档案;
(十一)报到。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避免在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人数过多网络繁忙,出现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
二、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一)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和《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三)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须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哪些情形不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八)现役军人;
(九)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7月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十)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属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离2022年湖北公务员笔试考试时间已经不足一个月了,所以掌握考试技巧尤为重要!以下是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整理出来的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各位考生可进行参考,为接下来的考试进行备考。
202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
行测常识判断法律知识: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重点罪名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开始施行,其中,部分曾经不触犯刑法的行为,现在已经进入到刑法的调整范畴,也就是说,刑法新增加了不少的新罪名。华图教育今天就要与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新增加的罪名。
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华图解读】未成年人是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尤其是他们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生理上也无法与身体健壮的成年人相比,因此性权利极其容易受到侵犯。本次修正围绕未成年人的性权利增设了性侵罪,意在防止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犯罪行为的发生,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此前,在现实中也有恶性的性侵案件发生,因此,可成为考试的重点罪名之一。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华图解读】本次增设的暴力抢控驾驶装置和驾驶人擅离职守的行为,正是因为此前的重庆公交车坠江这一后果严重的交通事故所引起的全社会对于这两种恶性行为模式的关注,立法机关高度重视,因此增设这一新条文。在目前的现实情况来说,依旧属于热点范围内,考试复习中应当注意该罪名。
三、冒名顶替罪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高空抛物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催收非法债务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六、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华图解读】从罪名三到罪名六,均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的范围,此次修改中,值得注意的是高空抛物罪的确定。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高空抛物问题往往归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问题。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高空抛物问题的社会危害性逐步增大,高空抛物罪便是通过此次修正案变为现实。此外,其他新增的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如冒名顶替、侮辱诽谤英烈行为犯罪等也是因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足以纳入刑法规制范畴而确立。设立这些罪名,有助于提高刑法的威慑力,同时也能够切实发挥其惩戒作用,规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2022湖北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节点 | 时间 | 快捷入口 |
公告发布 | 2月18日发布 | 2022湖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公告 |
职位发布 | 2月18日发布 | 湖北省考公务员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2022年2月19日9:00至25日17:00 | 湖北省考公务员报名入口 |
准考证打印 | 3月21日-26日 | 湖北省考公务员准考证打印入口 |
笔试时间 | 3月26日09:00-27日12:00 | 湖北公务员考试图书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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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