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茂名高州招中小学和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共443人(4)
2013-07-05 12:02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教育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九、新招录教师、城区选调教师待遇和外县(市)选调教师待遇
(一)新招录教师待遇: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我市新录用教师实行一年见习期并确定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其工资按粤办发[2007]8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享受同等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城区选调教师待遇:因全市中小学已实施岗位设置,凡被录用的教师,不管已取得或已聘任何种专业技术职务,都只能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兑现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
(三)外县(市)选调教师待遇:因全市中小学已实施岗位设置,凡属外县(市)调入的教师,除分界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已满外,所调入教师可按其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均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州市教育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享受“三支一扶”加分的考生,必须在7月19日前将考核合格证送市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0668-6662847(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8-6633839(高州市教育局)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下载:2013年公开招聘高州市教育系统教师职位表2(准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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