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招聘3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2019-09-18 09:4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信息:2019年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招聘3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11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招聘,广东事业单位招聘,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9年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招聘3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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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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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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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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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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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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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是全省城镇集体经济(包括城镇商业企业)的联合组织,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主要任务: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联社章程,并依照章程开展社务活动;发挥连接政府与城镇集体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维护全省城镇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管理直属单位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全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参与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各项活动;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交办的其他工作。目前省联社正致力于引领和推动广东工艺美术等传统手工业行业的振兴与发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管理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
7.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以上招聘岗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9年10月8日上午9:00至10月11日下午17:00,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和提交个人资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10月16日上午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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