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招聘15名雇员公告
2019-08-20 13:5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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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招聘15名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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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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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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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8月21日至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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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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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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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街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执法辅助类雇员15名,主要从事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房屋租赁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社区戒毒等综合治理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4.能主动学习并掌握业务专业知识,能熟练使用办公电脑常用软件;
5.具备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1日后出生);
7.能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 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新港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公室,电话:34296599。
4. 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招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5. 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新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34296599。
新港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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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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