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招聘专干人员2名公告(2)
2019-08-14 15: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8月14日;
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电话或邮箱方式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招考单位投诉举报电话:88211978,88212516;投诉邮箱:gwszhb@szgm.gov.cn。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19年8月14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xlsx
附件3: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
以上是2019年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招聘专干人员2名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深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招聘群,及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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