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头金平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26名人员公告(2)
2018-01-10 10:2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金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报名免收考务费。
2、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17:00),到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凭报考序号领取(报名时编排)。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统一试题,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按各单位职位所需条件分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确定招聘对象按各岗位的总分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用。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金平区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告栏和金平区政务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按各职位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划定)。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金平区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告栏和金平区政务网公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二)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考单位拟招聘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选,将在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告栏和金平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有关事项
(一)管理方式。被聘人员属专项工作任务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年限一般为1-3年,以专项工作的具体时限确定。专项工作任务完成,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相应终止。
(二)专项临聘人员聘用期间,统一参照我区社区助理的待遇标准,给予每人每月2300元的工作、生活补助,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个险种(下称社保、医保)。社保、医保费用中单位负担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单位在其个人补助收入中代扣代缴。所需费用由各单位支出。
本公告由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4-88616647
附件: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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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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