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肇庆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33名巡查员公告(2)
2017-10-26 16:4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治巡查员报名登记表》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请自行张贴在报名表相片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资格审核;本次招聘由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无论何时发现,均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参照四会市其他单位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服从岗位安排和调剂,否则不予以录用。
2.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并及时留意网站相关公告。
本公告由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8-3268890。
附件:
1、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第二批城市管理综治巡查员职位表》
2、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治巡查员报名登记表》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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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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