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江门开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40名公告
2013-07-26 17:20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教育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关于印发〈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开人社〔2010〕69号)精神,现就2013年下半年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下半年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岗位如设定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岗位专业类型界定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3年版)》(附件2)执行。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目录中的相近学科确定专业类别。岗位专业要求为目录中的二级学科或其他具体专业的,则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表述必须与公告一致,否则不具备应聘该岗位资格。应聘者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
(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
招聘岗位如设定有具体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请按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从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以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或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3年8月31日止;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须凭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工作协议)等材料作为依据。
(四)招考对象及范围
“招考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2年及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及2014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名;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2010年经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新农保工作人员,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人员。
“范围”指户籍方面的要求,其中,“开平市户籍”指开平市户口,“江门市户籍”包括江门市属下四市三区户口。
(五)其他
1、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2、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职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者如对应聘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于报名前来电咨询,联系单位:开平市人社局职员股,联系电话:2257303。
三、应聘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lbj.kaiping.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3年下半年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填妥表格。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开平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民东路1号105座,咨询电话:0750-225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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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