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
1、由河源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于5月10日前在“河源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平台”(http://119.145.199.26:83)“公告公示”栏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2、考试时间:初定5月(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笔试:专业知识(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权重60%。
面试: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等,权重40%。
(二)录取
根据考试结果及临床培训经历等综合得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培训对象,额满为止。未招满额的培训学科,根据报名人员自愿服从调剂培训方向进行重新分配。5月30日前在河源市人民医院网站、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站及“河源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平台”公布拟录取名单。
五、学员待遇
1.免收培训费。
“5+3”类和研究生规培学员,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规定,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享有法定节假日、夜餐费等相关福利;
“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生活补助1800元/月,住房补贴300元/月,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享有法定节假日等相关福利。
2.河源市人民医院是暨南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培训期间可报读该院开设的暨南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高级研修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并轨培养,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师,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4.人事管理
(1)社会招收学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
(2)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由河源市人民医院院发放住培补助及夜班费等;
5.安排住宿,院内宿舍配备空调、24小时热水。
6.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完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课程、通过国家同等学力考试,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答辩通过可颁发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
7.培训结束后可择优留院工作,并向其他医院推荐。
六、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或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拟招收对象,登陆系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单位委派人员报考和选择培训专业须经本单位同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各县区卫计局要将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医学毕业生全部纳入招生范围,仅限报全科专业。
(三)对在培训招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收对象,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市人民医院科教科联系人:丁美祥、李金锋;联系电话:0762-3185591、0762-318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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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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