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精神卫生中心招聘聘用制人员17名公告
2017-12-08 17:4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精神卫生中心
广东卫生人才网同步佛山市南海区精神卫生中心招考公告信息: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精神卫生中心招聘聘用制人员17名公告,报名时间:12月14 日截止,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佛山医院招聘,佛山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广东人事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精神卫生中心招聘聘用制人员1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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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佛山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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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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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2月14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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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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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图咨询电话:0757-8313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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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精神卫生中心目前加挂在南海区人民医院,主要负责辖区精神卫生防治的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筹建南海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为做好人才储备和医疗业务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精神卫生中心拟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7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以及《南海区精神卫生专科人才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共17个,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职位待遇
(一)精神卫生中心招聘的人才享受区级医院同类岗位人员的人平待遇。
(二)精神卫生中心在编在职人员除工资收入待遇外,还按月发给特殊岗位津贴,其中精神科医生5000元/人•月、精神科护士4000元/人•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000元/人•月。
(三)引进人才的住房待遇
1.引进副高级职称或以上精神卫生专科人才可领取安家费,其中副高级20万元、正高级30万元。引进人员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安家费(首个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前解聘的按每年三分之一的款项退回),或分三年(每年三分之一)逐年领取。
2.引进其他人员在聘期间可享受最长5年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待遇(其中单职工450元/人•月,双职工700元/2人•月)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基本条件、资格条件以及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设置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精神科医生
(1)精神卫生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助级或以上职称,具备医师资格证(符合精神卫生专业执业条件);
(3)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精神科护士
(1)护理学专业毕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护士资格证;
(3)男年龄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3.精神科心理治疗师
(1)本科或以上学历;
(2)医学类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或具有心理治疗师资格证(医学类专业毕业)者;
(3)社会人员要求具备助级或以上职称;
(4)年龄要求:具备助级或以上职称人员要求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要求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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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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