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考试
(一)方式和内容:
此次考试仅为面试,面试工作由南山区人力资资源局负责组织,面试具体形式请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执行。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执行。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考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和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面试通过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15日内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选聘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网站“职员招考”专栏公示7天。
五、聘用
(一)拟聘专业技术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录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按照《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进行聘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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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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