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按1:3以上比例方能开考,高层次专技岗、短缺专业岗等特殊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给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类,即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四、体检
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38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
继续分类查看>>医学招聘|护士资格|医师资格|药师资格|卫生职称,华图卓坤,专注医考,精于辅导!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华图卓坤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