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第一批招聘99名政府雇员公告(3)
2019-06-04 15:4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管理序列雇员和专业序列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雇员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一般管理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万(实发工资约8.8万),初级助理、专业序列中级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7.5万(实发工资约12.6万),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七、其他
(一)入职后政府雇员按照我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5号)管理。我区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综合成绩六个月内有效(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在此期间内录用人员辞职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补录其他考生,确定补录的,按照体检、公示、考察、录用程序进行。
(五)雇员入职后,用人单位将提供专项培训,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提前离职的,将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雇员须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管理序列雇员职位表.xls
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管理序列初级助理雇员职位表.xls
3.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序列中级雇员职位表.xls
4.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考指南.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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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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